通知公告

关于拟给予庄舒晴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4-03    浏览次数:

关于拟给予庄舒晴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公告

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浙江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(浙理工教〔202233号)》第四十二条第2款规定,“超过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暂缓注册”,应予庄舒晴同学退学处理。对庄舒晴同学的拟予以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,经学院多次联系,未获学生本人回应。

为规范退学工作的环节和流程,现对庄舒晴的拟退学事宜进行公告。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内,按照《浙江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》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公告期: 202443日至417日。

联系人:老师电话:0571-86843393)、郭老师(电话0571-86843395

学生个人信息如下:

序号

学院

学号

姓名

班级

1

奥门微尼斯APP

2017333500158

庄舒晴

工商管理17(1)



经济管理学院

20244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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